
一名市民在民警的指导下登记指纹
2013年6月1日,北京市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最新规定,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指纹登记。对此,本报记者针对以下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
问题一:
已有身份证必须更换吗
已经领取未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正常使用。对于居民身份证尚在有效期内,自愿换领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将及时予以办理。
问题二:
手指劳损伤残了怎么办
手指因劳损能够采集指纹图像、但无法提取特征数据,或因残疾无法采集指纹的,需登记无法采集的原因,不影响身份证件的办理和使用。
问题三:
会不会泄露个人信息
指纹信息属于公民个人隐私,如果遭遇泄露,后果不堪设想。对于这一担忧,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身份证件中被登记的指纹信息,是数字化的指纹特征点,无法还原成指纹图像,这能够有效地保护公民指纹信息安全。
另外,为了防止公民的指纹等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拘留,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会依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从6月1日开始,北京警方将在居民新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采集登记指纹信息。没有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负责人介绍,从6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申领时要采集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将在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采集指纹信息;已经领取未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正常使用;对于居民身份证尚在有效期内自愿换领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公安机关将及时予以办理。